Sunday, February 24, 2008

《原来你还在这里》

已经不太相信自己还能抱着一本书大哭,眼湿湿大概是我能给一本言情小说最高的评价了。

一个下午,我窝在被子里,猫蜷在被子外打盹,房子安静,天气阴沉,花了六个小时看完一部网络连载,然后像许冰昨天一样拔不出来。好久不曾这样了,书写的真的没有那么好,可是男女主角已经是同一代人,这好叫人感慨。

回忆起初中时,也是窝在家里一下午,翻一本好不容易从渣渣那里借来的席娟小说,一抬头,窗外已是黄昏。是受渣渣的影响,我开始以看言情小说为主要方式,打发懒得上课的无聊时间--但已经不记得为什么连那个教室也让我兴趣索然--任何叫得出名字叫不出名字的作者,只要有人借我就看。虽然喜欢吹嘘自己当年如何是大人眼中的好学生,可是估计到现在,这些大人们也很难想象,我当年是这样度过的初三。那一年究竟看了多少,绝对数值跟别人比也许不值一提,但足以让我上了高中之后对这类书倒足胃口。至今也只有在朋友的强烈推荐下,看过一两本,十年了。今天在毫无预想的情况下,看同辈人的爱情故事,成为一本畅销书。

许冰一直问,“像你吗?” 我说不像,每一项要素,都差太远;可是一些细节,是能够勾起许多回忆的,我们总结这应该是作者成功的原因。也许就像我们在Houston时,躺在床上聊的那样,各种各样的故事里,人的感情感觉,常常是相似的。所谓同情,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哈哈,你看我猜到你要想了啊。
其实好的小说就是能勾起你心里的点点涟漪,但是那些人物又不完全是你,或者他她。这样才好,点到,为止。
在别人的故事里面对自己回忆,哎,其实,说白了,我们都太爱怀旧了。

Wei said...

你最近挺有空的嘛,还能看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