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bloomingdale's,眼尖尖的看到猫猫抱着的一堆衣服里露出奶油色嫩飘飘的一个下摆来,我惊声尖叫:“好漂亮的裙子!” 后来硬是拿来试上身,才相信一见钟情不是没有道理的,我好爱好爱......爱到后来去看包包,坐车,吃饭,再坐车,在冰姐家试冰姐的衣服,我仍然好爱好想它。虽然那两个目的不明确的女人说,我没那气质,没那个性,主要我还觉得自己没那钱,可是真的好看呀!穿老娘身上,就是好看呀,老娘我就是又高又白,怎么样吧?!我是那么的爱不释手,离开它后,我的心血淋淋的痛啊......实用主义,真不容易!
PS:回来后在网上怎么也找不到,neiman, saks...哪里都没有,冰姐骗我......我觉得我穿着比这个model好看呢!心里这么相信着,那个痛啊.......我不买不买不买,最美好的永远只会出现在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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