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16, 2008

《桃之夭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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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书才相信冰姐的话,原来《长恨歌》真的是王小姐作品里难读的一本。记得那本书开头描写上海弄堂的章节,读得我死去活来--感觉永世也看不完,又不服气就此放下。这一本到好,开门见山,跳进清晰又迷离的旧上海,一下子就见到了人。然后,一帧一帧的年代画,一缕一丝的情欲戏--似走马观花的带过了上海那动荡的几十年,但那些女人头上的发丝反映的光与影却跳动得那么分明,纤细到了极致却又从不拖泥带水。

女人写女人,总是最得女人心。即便时代差得远,但人的心性到底是相通。尤其是关于女人,那十万八千个为什么,不管怎么解释都总觉得还有余地,谁能真正了解?也许并不需要了解,意义并不在了解;与人斗,真是其乐无穷。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钱钟书说,培养感情最好的就是借书。这一借一还,便是两面。说得真是不错,何况如今又多了层blog上面的呼应,我对珊姐的爱也就凭的再添几分。呵呵。